[2019-09-17]
依据兴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依据兴财购B184采购计划,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扶贫办公室的委托,对兴国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营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并于2019年9月3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经采购人确认,现就潜在投标人对2019年9月3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
原招标文件P16页“评分标准 三.运维交付能力第3点、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中具有住建厅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1 分,最高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最近6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评分标准 三.运维交付能力第3点、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中具有住建厅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1 分,最高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电子证件及最近6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电子证件彩色打印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
变更事项2:
原招标文件P29(六)其他第5点“运维企业每月底向采购人单位书面报告本月运维情况,每半年根据上级要求编制赣县区村级光伏扶贫运营管理报告上报采购人单位及行采购人管部门。”
二、其他内容不变。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