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5]
江西恒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玉山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草地贪夜蛾防控设备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原公告、采购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1、投标公司应具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
现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
2、现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作了调整,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如有不明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采购方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1597039375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317930505
江西恒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