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1]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网络移动办公办案终端项目( GZMZ2019-ND-J034)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变更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19)部门289号,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网络移动办公办案终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对2019年10月11日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 变更事项1:原竞争性谈判公告中
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或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宁都支行,账号:797900364500588)。否则响应无效。
现变更为:
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2019年10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或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宁都支行,账号:797900364500588)。否则响应无效。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否则响应无效。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宁都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中山南路31号
联系人及电话:江先生 15216173596
代理机构: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人才公寓后面
联系人及电话:李晶 0797-6827296
邮箱: gzm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