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宁都县民政局物业管理项目(NDCG2019242)竞争性磋商
采购延时变更公告
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2019)277号]批复,宁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都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宁都县民政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采购人确定,现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0月14日15: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
二、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5700.00)并在2019年10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之前到账,且必须从响应供应商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5700.00)并在2019年10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账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 0001 0310 0000 106或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宁都支行,账号: 797900364500588),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此变更公告为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询价通知书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宁都县民政局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