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4]
现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二、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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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单价 (万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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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造影手术显微镜(进口) |
1套 |
328 |
320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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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内镜手术器械(进口) |
1套 |
40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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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喉镜(国产) |
1套 |
7 |
3.7 |
现变更为: 二、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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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单价 (万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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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造影手术显微镜(进口) |
1套 |
328 |
320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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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内镜手术器械(进口) |
1套 |
40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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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喉镜(国产) |
1套 |
7 |
2.8 |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标方法中四、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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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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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40分) |
若投标人投标价格超出采购预算,则该投标人被视为无效投标。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40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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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 (50分) |
一、投标人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得26分,一项不满足技术规格及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凭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计分)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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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于加分项(24分) 1.光学主镜体左右旋转角度≥270°得3分; 2.电动变倍系统,变倍系数6:1或1:6,也可手动调节得3分 3.主、备用光源瓦数≥400W氙灯或卤素灯3分 4.具有血管荧光(造影剂为吲哚菁绿)造影功能。不改变显微镜主镜原有的结构,不影响主镜的光学性能。可进行血管荧光造影记录和观察得3分 5.支架最大水平伸展范围:≥1800mm得3分 6.今后如临床需要方便升级,必须保证可以同时搭载三种荧光模块(造影剂为吲哚菁绿的血管荧光模块,造影剂为荧光素钠的肿瘤黄荧光模块,造影剂为5-ala的肿瘤蓝荧光模块)于显微镜中得3分 7.剪刀: 45°,外鞘360°可旋转, 有效工作长度≥18 cm; 具有副送水功能得3分 8.放大倍率≥5.17得3分; (以上评审依据:需提供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公章作为佐证依据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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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10分) |
1.业绩(4分):所投产品自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以准)至今在国内医院所装同类设备销售业绩,类似业绩数量总和≥8份得4分,≥5份得3分,≥3份得1分,没有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和合同原件计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售后服务(4分) 为了采购人后续服务得到有效保障,投标人配备售后服务机构及至少一位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服务响应时间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基础上,承诺售后人员能够及时响应并在四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得1分,在三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得2分,两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得4分;其它不得分,本项不重复计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到采购人地址导航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导航(如百度、高德、搜狗等)推荐路线以驾车路线最短到达时间为准,未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 3.质保期(2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年)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高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0分 |
现变更为: 第六章 评标方法中四、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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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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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40分) |
若投标人投标价格超出采购预算,则该投标人被视为无效投标。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合理、有效)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40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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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 (50分) |
一、投标人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得50分,一项不满足技术规格及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凭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计分)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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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10分) |
1.业绩(4分):所投产品自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以准)至今在国内医院所装同类设备销售业绩,类似业绩数量总和≥8份得4分,≥5份得3分,≥3份得1分,没有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和合同原件计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售后服务(4分) 为了采购人后续服务得到有效保障,投标人配备售后服务机构及至少一位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服务响应时间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基础上,承诺售后人员能够及时响应并在四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得1分,在三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得2分,两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得4分;其它不得分,本项不重复计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到采购人地址导航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导航(如百度、高德、搜狗等)推荐路线以驾车路线最短到达时间为准,未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 3.质保期(2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年)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高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0分 |
其他事项不变
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