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2]
各投标人: 一、为响应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最新文件《吉市管办字[2019]7号》要求,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6.1款“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也接受银行保函方式。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并附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出具,在开标现场投标人签到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手上。”更改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也接受银行保函方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银行保函必须能够通过互联网查询(无需授权),即可在相关银行的官方网站查验真伪。银行保函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当场予以确认,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鉴于银行的分理处(营业网点或支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实际情况,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视同有限,但应提供有关隶属关系证明。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出具,在开标现场投标人签到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手上。”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款“开标现场查验以上1-10项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投标人代表本人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退回。”更改为“开标现场查验以上1-10项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打印件(资质证书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的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并且二维码清晰。未明确可接受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投标人代表本人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退回。” 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