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9]
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井冈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井冈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井冈山市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招标编号:井政采字【2019】88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原采购公告于2019年10月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井冈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井冈山市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1.2项目编号:井政采字【2019】88号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10635562.97元(最高限价10625562.97元)
1.4采购内容: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条目编号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 |
|
井冈山市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
吉购2019B000260644 |
1项 |
污染土壤和含砷废渣治理修复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2. 现对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2.1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0月31日09: 30时(北京时间)”现变更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1月07日09: 30时(北京时间)”。
2.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二、评分标准中3.项目团队“3.1供应商项目管理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及环境工程相关高级工程师 ,每提供一个成员得1分,最多得5分。”现变更为“3.1供应商项目管理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相关高级工程师 ,每提供一个成员得1分,最多得5分。”。
2.3原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中部分内容已做调整,具体详见最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4原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商务条款”“ 8.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合同生效后10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款的25%;
(3)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完工后支付合同款的50%;
(4)项目通过井冈山市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指挥部组织的验收,提交验收评估合格报告及相关资料并通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0%;
(5)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且无任何未解决问题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6)采购人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需出具税务发票。”
现变更为“ 8.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合同生效后10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款的25%;
(3)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完工后支付合同款的50%;
(4)项目通过井冈山市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指挥部组织的验收,提交验收评估合格报告及相关资料并通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0%;
(5)剩余10%作为监测费,在监测期满(三年)后且无任何未解决问题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6)采购人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需出具税务发票。”
2.5原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前附表”中“付款方式”相应修改。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最新发布文件为准。请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变更后的磋商文件。
采购人名称:井冈山市环境保护局
详细地址:井冈山市红星城区遵义路1号
联系人:刘琼
联系电话:159496145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吉安分公司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22号1幢3-502号
邮编:343000
联系人:徐会婷/王龙波/郭鹏飞/郑凯
联系电话:18779600281/0791-83810722
电子函件:jxcxwygs@126.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郭鹏飞
联系电话:1877960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