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4]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537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康唐路拓宽改造设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9年10月22日发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答疑事项1:
问:招标文件第6页(2)特定资格第2点条要求规定“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单位为外省来赣设计单位时,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派的相关人员[指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非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职称证书)]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现江西省建设厅发布赣建科设〔2019〕44号通知,取消《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所以我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增加相关人员的入赣备案,但原来的通道都已经关闭,只能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写明: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扫描件。省外进赣的单位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或 “江西住建云”(网址:http://zjy.jxjst.gov.cn:8040/c/jxca/loginhttp://zjy.jxjst.gov.cn:8040/c/jxca/login)可查询即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质疑事项2:
问:招标文件第5页(四)投标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根据采购项且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一方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但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不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使用联合体另一方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是否满足要求。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答:当承担相同工作时,按资质高的确定资质等级,具体情形按联合体协议确定。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质疑事项3:
问:招标文件第9页二、投标人须知总则2、定义第2.9条“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章(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章)的投标文件。我单位及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政章是均带有序号,带有序号的行政章是否可以。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答:不可以。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载明:“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投标文件。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
四、质疑事项4:
问:招标文件第23页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外,其余未明确指出的是否只需加盖联合牵头单位公章即可,还是联合体各成员都需加盖单位公章?请明确。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答:需要。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
五、答疑事项5:
问: 招标文件29页评分标准(二)团队力量第2点设计人员(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者,每提供一人加2分,依次类推最高加10分,其他得0分。(提供职称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与项目负责人不重复计分。)得分依据里面只提及了提供职称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未提及到设计人员具有设计相关注册资格注册证书。前后不一致,请明确。另未明确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者所取得的相关注册证书,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证件符合本项目设计特点,请明确提供设计人员高级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的专业。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答:不需要。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
六、答疑事项6:
问: 招标文件第31页(十二)成功案例(10分):提供近十年内(含十年,截止到开标时间前)有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1份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提供市政设计业绩或公路设计业绩的项目成功案例是否满足要求。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答:提供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即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
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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