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4]
上饶市建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其电子警察及人脸识别设备实行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原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10月29日,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进行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臵”字为错别字
现所有变更为“置”字。
原招标文件:
技术分中:
监控摄像设备(900 万高清抓拍单元卡口)
1、持对补光灯是否正常起效进行检测;
2、对黑烟车进行检测并识别;
3、检测区域内车辆驶入驶离,停车时长检测功能;
每满足一条得 3 分,全部满足得 9 分。
评分依据:提供相关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
原厂商公章佐证,未提供者不得分。
现变更为:
监控摄像设备(900 万高清抓拍单元卡口)
1、支持对补光灯是否正常起效进行检测;
2、对黑烟车进行检测并识别;
3、检测区域内车辆驶入驶离,停车时长检测功能;
每满足一条得 3 分,全部满足得 9 分。
评分依据:提供相关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
原厂商公章佐证,未提供者不得分。
各潜在供应商务必重新下载“电子警察及人脸识别设备答疑文件” (招标编号:SRJYZFCG-2019-067#-1),并使用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上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93-8466010
通讯地址:上饶市广信区旭日街道旭日北大道666
代理机构:上饶市建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93-8160001
通讯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明叔路东塘花园18-1603
上饶市建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