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补遗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采购人确认,现对【项目编号:HCYX赣政采字【2019】12号】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补遗更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标原则及程序、评分方法的评分细则更改为:
2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24.1评分细则
(1)计分权值:价格分10分;技术分60分;商务与服务分权值30分。
(2)评分细则(计分办法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下列评分标准经评标委员会综合分析、比较,具体细则如下:
项目细则 评议内容 分值
价格评议
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供应商投标报价)×10%×100
计分方法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根据造价测算,本项目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需提供低报价说明,并附依据。 10
技术评议
60分 1、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投标人所投服务全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得36分,如有一条不满足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 36
2、项目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16分:
2.1项目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1分:提供得1分,未提供者得0分;
2.2 人员技术力量配置15分: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及工程测量(或水利工程测量、地理信息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②、拟派项目技术人员(除拟派项目负责人):
Ⅰ.提供1名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及工程测量(或水利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
Ⅱ.每提供1名同时具有工程测量(或水利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人员得1分,最多得6分;
Ⅲ. 除上Ⅰ、Ⅱ条标准外,每提供1名具有工程测量(或水利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得0.5分,最多得3分。
评审依据:以上所有拟投入技术人员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工作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内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16
3、项目方案:8分
3.1项目技术方案2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的技术含量、可操作性、技术路线的合理性和逻辑性等对比打分。技术含量高、可操作性强、技术路线合理清晰的,得 2分,技术含量一般、可操作性不强、技术路线较合理清晰的,根据情况赋分,最低得不能少于1.5 分。
3.2实施进度计划表2分:各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详细的实施进度计划表对比打分。时间安排合理、计划实施到位的,得2分,时间安排较合理、计划实施一般的,根据情况赋分,最低得不能少于 1.5 分
3.3项目质量、环境、安全保密2分:项目质量、环境、安全保密的制度、措施等对比打分。制度完善、措施规范的,得2分,制度一般、措施简单的,根据情况赋分,最低得不能少于 1.5 分。
3.4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性建议2分:根据项目所在地域、所涉专业的实际情况,能够阐明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性建议等对比打分。分析到位,内容完善,建议合理的得2分,分析一般,内容较完善,建议较合理的,根据情况赋分,最低得不能少于 1.5 分。 8
商务评议
30分 1、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商务条款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得基本分3分,如有一条不满足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偏离表”。 3
2、供应商综合实力(19分)
2.1本划定项目含具水利水文专业潜在需求,供应商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格证书(业务范围须有“水文分析与计算”子项)的得3分;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格证书(业务范围须有“水文分析与计算”子项)的得1分,不具备者不得分(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
2.2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不含开标当月,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得过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得4分。
(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
2.3 2015-2019年间(不含开标当月,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地理测量类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金质奖的得4分,获得过银质奖的得2分,获得过铜质奖得1分。满分为4分。(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
2.4供应商于2015-2019年间(不含开标当月,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银奖及以上的,每个得4分;获得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铜奖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
2.5供应商于2015-2019年间(不含开标当月,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优秀测绘工程一等奖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获得过省级优秀测绘工程二等奖的每个得0.5分。满分4分。(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 19
二、业绩(8分)
供应商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不含开标当月)承担过河湖划界、堤防划界、水库划界等同类项目的,提供业绩每1个得0.5分,得分累加最多得8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项目合同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未提供或提供原件不合格的不得分。
注:分包业绩不得分,分包是指经人转包的意思。 8
24.2评分说明:按项目内容分别进行评标;评标专家组根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响应评比、商务与服务响应等情况进行评审和综合评估并打分;评标专家组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打分;根据评标专家组的综合打分结果,得出预中标人排序。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时30分
现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以上内容为本项目HCYX赣政采字【2019】12号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公告有矛盾的,以本补遗公告内容为准,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万安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6-5709128 13667960191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