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5]
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其法务通项目(项目编号:XJDLCG-2019-225#)实行竞争性磋商,现做出如下变更:
五、投标公司应具备资格条件:
3、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变更为:
五、投标公司应具备资格条件:
3、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采购单位联系人:毕先生
地址:玉山县人民法院
电话: 0793-2569977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静 邱璇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公园道1号14栋3单元1602-1
电 话: 0793-8226658
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