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668号计划,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20年3月1日发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电子化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
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 标 文 件 一、投 标 邀 请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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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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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购买服务 |
3 |
年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南康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龙回镇半岭村、九江村)。 2.项目踏勘:垃圾填埋场的服务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并对现场情况予以确认,对本项目现有情况和影响服务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踏勘和研究,做出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和服务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增加项目报价和索赔的要求。无论投标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完成现场踏勘工作。 3.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渗滤液处理计量范围为400吨<日处理量≤800吨部分,单价控制在120元/吨以内(最终价格以中标单价为准),财政按采购人核实的渗滤液处理量及所需资金据实核拨。项目总投资约 5184 万元。 4.项目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处理工艺 1.1本项目不限定工艺,各个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稳定运行达标的工艺,无论选择何种工艺,必须保证最终处理无二次污染产生,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相关的法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本项目采用投标人自行设计处理工艺和自带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系统、自带人员的运营服务模式进行处理,设备日处理量400吨,日出水率≥80%,浓缩液由投标人负责回灌库区,处理后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规定限值。 1.3应负责该项目的土建工程、给排水管道、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系统、浓缩液回灌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变压器以及后端供电线路等范围设施的投资、设备采购及建设、安装、调试和运营服务等。合同期满后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自行处理。 1.4本项目所涉及的渗滤液来自调节池,应根据釆购单位工艺需要自行设计调节池至处理设施设备系统的输水管线及提升方案,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服务要求 2.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租项目运营管理权。 2.2渗滤液处理站运行方式为全年无休。 2.3中标人须确保应急服务能够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既适应目前考察的水质指标又适应将来的各种变化情况,确保渗滤液应急处理量和出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同时,对因环保方面对水质处理的要求提高或其它原因,并应对应急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调整,确保出水达标达量排放。 2.4服务运营期间,如釆购人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随机监测,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2.5服务运营期间,中标人应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确保渗滤液不外溢,若出现渗滤液外溢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所有责任且支付相关费用。 2.6如果国家或环保部门对渗滤液处理排放有新的标准或规定,中标人必须执行新的标准或规定,且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2.7中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或设区市、自治州及以上的环保部门每两月定期(另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不定期,但每年不超过四次)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对处理设施水质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成果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人须投入在线检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8中标人须在合同期内至少一次针对渗滤液调节池进行全面清理淤泥。 |
518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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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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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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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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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购买服务 |
3 |
年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南康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龙回镇半岭村、九江村)。 2.项目踏勘:垃圾填埋场的服务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并对现场情况予以确认,对本项目现有情况和影响服务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踏勘和研究,做出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和服务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增加项目报价和索赔的要求。无论投标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完成现场踏勘工作。 3.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渗滤液处理计量范围为400吨<日处理量≤800吨部分,单价控制在120元/吨以内(最终价格以中标单价为准),财政按采购人核实的渗滤液处理量及所需资金据实核拨。项目总投资约 5184 万元。 4.项目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处理工艺 1.1本项目不限定工艺,各个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稳定运行达标的工艺,无论选择何种工艺,必须保证最终处理无二次污染产生,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相关的法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本项目采用投标人自行设计处理工艺和自带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系统、自带人员的运营服务模式进行处理,设备日处理量400吨,日出水率≥80%,浓缩液由投标人负责回灌库区,处理后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规定限值。 1.3应负责该项目的土建工程、给排水管道、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系统、浓缩液回灌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变压器以及后端供电线路等范围设施的投资、设备采购及建设、安装、调试和运营服务等。合同期满后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自行处理。 1.4本项目所涉及的渗滤液来自调节池,应根据釆购单位工艺需要自行设计调节池至处理设施设备系统的输水管线及提升方案,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服务要求 2.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租项目运营管理权。 2.2渗滤液处理站运行方式为全年无休。 2.3中标人须确保应急服务能够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既适应目前考察的水质指标又适应将来的各种变化情况,确保渗滤液应急处理量和出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同时,对因环保方面对水质处理的要求提高或其它原因,并应对应急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调整,确保出水达标达量排放。 2.4服务运营期间,如釆购人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随机监测,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2.5服务运营期间,中标人应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确保渗滤液不外溢,若出现渗滤液外溢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所有责任且支付相关费用。 2.6如果国家或环保部门对渗滤液处理排放有新的标准或规定,中标人必须执行新的标准或规定,且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2.7中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或设区市、自治州及以上的环保部门每两月定期(另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不定期,但每年不超过四次)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对处理设施水质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成果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人须投入在线检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8中标人须在合同期内至少一次针对渗滤液调节池进行全面清理淤泥。 |
51840000.00 |
47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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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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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文件于2020年3月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中心幼稚园接官亭总园
电话:0797-6798886
传真:0797-6798886
邮箱: gzysnk@163.com
联系人:吕兴伟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户名: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10 2001 0900 0064 535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南康区金赣大道(原赣南卷烟厂内)
电话:0797-6641760
联系人:罗先生
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