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1]
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倡议,为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现就赣企恒政采字【2020】02号采购项目进行补充说明,补充内容如下: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市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场体温测量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开标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咳嗽、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