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现对2020年3月21日发布的瑞金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瑞金市本级预算单位2020年-2021年度家具用具协议供货项目(项目编号:RJJC2020-XY02)供应商征集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补充事项:
家具用具协议供货响应文件
(封面格式)
正(副)本
一、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说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依法不须缴纳税收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7.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格式)。
8.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见格式)(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亲自参与响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资格证明)。
9.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0.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11.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注:响应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二、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瑞金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我公司愿意针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响应。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瑞金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响应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 |
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瑞金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的响应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项目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期限不少于90天)。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粘贴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身份证号码:
说明: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18个月内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如公司为本年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开标前90日内);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可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开标前90日内);
4、响应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由指响应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开启截止时间前180日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
3、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其中之一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证明(参考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年××月××日至××××年××月××日申报缴纳地方(或国家)税(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元,××××年××月××日至××××年××月××日申报缴纳地方税(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元。
××××年X月X日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2、社保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是开标截止时间前180日内的证明材料;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致:瑞金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致:瑞金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如入围,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备的设备。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致:瑞金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如入围,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瑞金市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采购预算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下的家具用具,适合本协议采购范围,为配合做好家具用具供货业务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我公司郑重承诺:
1、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对政府采购商品中强制环保的标准;
3、保证依据征集公告要求和我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承诺,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不在签署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4、保证严格按如下要求执行协议供货价格: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0万元(含)以下且在家具用具产品目录内的协议供货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协议价=双方洽商价格。(洽商价格和集中竞价价格不得超过采购人预算金额且低于协议供货最高限价,价格中已经包含了购买产品和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产品发运至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制造货物、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培训、保修、包装、验收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0万元(含)以内且不在家具用具产品目录内的协议供货产品和服务采取集中竞价的方式确定协议供货供应商,政府采购协议价=竞价后中标协议供应商的报价且低于协议供货最高限价。
5、保证为采购单位所提供的家具用具均为合格商品,除特殊定制产品外,原则上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不附加其它任何条件。
6、我司对商品按入库承诺提供配送、保修等服务,当商品或售后服务出现投诉或纠纷时,应在服务承诺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商品厂商推诿质量和服务责任时,我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7、我司承诺商品“三包”服务,即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采购人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采购人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由供应商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退货。出现故障需要保修的,应在报修起24小时内上门维修。
8、我司承诺有应急等特殊情况需求时,供应商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采购单位,及时供货或维修,如出现故障超过48小时无法解决的,应提供备用设备。
9、我司为协议供货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明确服务事项、确保至少有7*8小时的服务热线和在线服务,并设立服务专员;
10、无条件接受瑞金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我公司将严格按以上承诺进行服务,凡我司违反上述服务承诺的,愿接受瑞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对我公司依法进行处罚。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签名):
年 月 日
甲方: (招标单位)
乙方: (中标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项目编号:RJJC2020-XY02】及采购结果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就家具用具协议供货项目签订如下协议:
一、协议文件组成
甲方的采购文件、修正说明等,乙方的响应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服务范围
本协议服务范围为 预算单位。
三、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所供产品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乙方在有效期限内按采购文件确定的政府采购协议价对采购单位供货,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超出服务以外的不在此列)。
3.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应至少确定一名专门业务联系人作为政府采购联系人,在4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4.乙方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对质量出现问题的,质保期内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48小时内解决,同时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有义务按月向瑞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6.乙方在有效期限内应履行《协议供货商诚信经营承诺函》中的承诺。
7.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和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检查和考核。
8.甲方有义务督促采购单位按时结清货款。
四、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完成后提供采购备案表、合同书、验收报告、发票等支付要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财政集中支付部门付至合同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正常履约且质保期到期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交货地点
瑞金市本级预算单位办公场所或其他指定地点。
六、违约投诉
1、采购单位可就乙方的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向甲方投诉,经核查,如采购人投诉情况属实则该投诉有效,即记录在案,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违约方进行查处。
2、乙方可就采购单位违反协议规定的或违纪事项向瑞金市财政局或瑞金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七、违约责任
在定点供货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者,瑞金市财政局按规定终止乙方的协议供货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按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向采购单位供货经甲方查实超过三次的;
(二)乙方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抬高价格的;
(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并经甲方查证欺骗行为属实的;
(四)没有遵守服务承诺,被采购人就货物质量或服务进行投诉,经甲方查实超过三次的;
(五)乙方给予采购单位及其经办人回扣的;
(六)未按规定向瑞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报送《政府采购统计报表》的;
(七)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的;
(八)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擅自终止协议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情况。
八、违约处理
第一次违规将书面警告,第二次违规将在“瑞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曝光,第三次违规将取消协议供货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瑞金市本级预算单位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活动。
九、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其它约定
1、乙方经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瑞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2、如需修改或补充协议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
4、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2020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本公告为原征集公告的补充内容。
瑞金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