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0]
江西省万安县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更正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江西省万安县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编号:0747-2061SCCZZ00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19年4月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现对招标文件做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于2020 年4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注:(1)请各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到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于2020 年4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注:(1)请各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号:757130100100004379,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内,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1、户名: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0304000001626
开户银行:万安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户名: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4-07010104000844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万安县支行
3、户名: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57130100100004379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保证金的在途时间。
(4)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的在途时间,确保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5)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投标保证金,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人: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万安县行政中心大楼6楼
联系人:江工
电话:13766209451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
联系人:姜皓
电话:1891131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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