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6]
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雩山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挖机、铲车、钩机、零星工程服务商选录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20年04月15日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为:三、采购项目需求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负责服务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涵盖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以及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全部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作出故障排除方案,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3、履行期限:品目一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叁年。品目二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贰年。
4、付款方式:服务商完工一个工地后,凭工时验收清单和发票,经验收合格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报账支付相对应工时款。
5、所有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现变更为:三、采购项目需求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负责服务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涵盖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以及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全部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作出故障排除方案,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3、履行期限:品目一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叁年。品目二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贰年。
4、付款方式:服务商完工一个工地后,凭工时验收清单和发票,经验收合格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报账支付相对应工时款。
5、所有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6、以入围供应商的最终平均折扣价为合同价,即品目一入围供应商最终折扣之和÷3;品目二入围供应商最终折扣之和÷2.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