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6]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赣县区人民医院委托,对其赣州市赣县区人民医院后勤管理物业服务采购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20年4月18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答疑文件。
变更事项一:
原招标文件27、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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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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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 (45分) |
一、基准分(10分) 投标供应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得10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规格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二、总体服务实施方案(7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针对项目管理运作流程计划、总体组织服务实施(需针对医院的保洁要求、运送服务和安保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7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医院感染控制方案(7 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医院感染控制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7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中有投入专业的洗烘设备。 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有合理的清洁工具分类作业流程。 ③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医院合理的院感染控制工作流程计划、工作模式。 四、垃圾分类收集方案(5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管控方案,包括垃圾收集、转送、清运和紧急情况处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且符合本项目实际和特殊要求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5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五、投入设备情况(5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要求拟投入的主要设备(如电脑、对讲机、垃圾车、清洁车、洗地机、擦地机、洗烘设备、吸尘吸水机等)是否专业且有利于医院物业管理实施等情况进行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5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能投入设备计划及相关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培训方案(3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要求拟投入人员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3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七、投标供应商的JCI管理经验水平(5分) 投标供应商参与过具有JCI管理认证的医院的后勤相关服务工作的得5分(要求医院在认证评审期间,投标供应商为其后勤相关服务单位之一)。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及通过JCI认证的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八、项目经理(3分) 投标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经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三甲医院的项目经理岗位2年及以上管理经验得3分。 1、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从事过三甲医院项目经理的医院开具的任职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须提供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投标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备查) (评审依据:需提供以上三点证明材料,未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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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35分) |
一、企业实力(12 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垃圾分类服务能力的得2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四害消杀服务能力的得2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清洁清洗服务能力的得2分; 4、投标供应商具有医院消毒清洗养护服务能力的得2分; 5、投标供应商具有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能力的得2分; 6、投标供应商具有环境卫生作业企业资信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二、后勤管理服务信息化(4分) 1. 投标供应商拥有运送智慧服务信息化实施案例并承诺无偿在本项目内投放使用的得1分; 2. 投标供应商自主开发该管理软件得 3分,投标供应商为购买软件者得1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软件开发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完整的实施案例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体现供方有提供服务信息化的条款)或购买软件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业绩(10分)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截止到开标时间前近3年正在履行的(合同起始时间在2015年1月1日及以后)类似二甲及以上医院后勤服务(含保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四、服务满意度(5分)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来已完成的(合同履行完成时间在2017年及以后)医院后勤服务项目业主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三甲医院服务满意度证明的得1分,提供一个二甲(或三乙)医院服务满意度证明的得0.5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度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五、服务能力(4分) 投标供应商参与过“中国医院竞争力五星级医院”后勤相关服务经验的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医院的中国医院竞争力五星级医院认证证书”、“服务合同”和“服务医院出具的投标供应商参与协助服务医院通过中国医院竞争力五星级医院认证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现变更为:
27、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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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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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 (45分) |
一、基准分(10分) 投标供应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得10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规格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二、总体服务实施方案(7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针对项目管理运作流程计划、总体组织服务实施(需针对医院的保洁要求、安保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7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医院感染控制方案(7 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医院感染控制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7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中有投入专业的洗烘设备。 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有合理的清洁工具分类作业流程。 ③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医院合理的院感染控制工作流程计划、工作模式。 四、垃圾分类收集方案(5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管控方案,包括垃圾收集、转送、清运和紧急情况处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且符合本项目实际和特殊要求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5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五、投入设备情况(5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要求拟投入的主要设备(如电脑、对讲机、垃圾车、清洁车、洗地机、擦地机、洗烘设备、吸尘吸水机等)是否专业且有利于医院物业管理实施等情况进行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5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能投入设备计划及相关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培训方案(4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要求拟投入人员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4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七、运送服务方案(4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要求的运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打分,最高得4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八、项目经理(3分) 投标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经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三甲医院的项目经理岗位2年及以上管理经验得3分。 1、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从事过三甲医院项目经理的医院开具的任职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须提供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投标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备查) (评审依据:需提供以上三点证明材料,未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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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35分) |
一、后勤管理服务信息化(4分) 1.投标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内无偿投放使用中央运送系统服务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投标供应商自主开发该管理软件或承诺购买软件者的得2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软件开发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购买软件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二、业绩(22分) 1.后勤服务业绩(10分):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截止到开标时间前近5年正在履行的(合同起始时间在2015年1月1日及以后)类似二甲及以上医院后勤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运送(护送)业绩(12分):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截止到开标时间前近5年正在履行或已完成的(合同起始时间在2015年1月1日及以后)类似二甲及以上医院运送(护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2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服务满意度(9分) 1.为赣州市赣县区人民医院提供过物业服务的投标供应商须出具赣州市赣县区人民医院考核满意度证明,优得9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度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未曾提供过赣州市赣县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的投标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服务磨合期三个月后,第四个月开始考核,考核服务满意度达到优的得9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服务满意度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注:如第四个月未达到承诺考核标准,视为投标供应商虚假应标,将废除中标资格,并赔偿由此给赣州市赣县区人民医院的相应损失。) |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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