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7]
宁都县公安局台式电脑及彩色打印一体机项目(NDCG2020042)询价
采购延时变更公告
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2020)56号]批复,宁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都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宁都县公安局台式电脑及彩色打印一体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定,现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原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中“(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0年4月28日15: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0年4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
二、原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中“(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98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人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7日 17时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如果出现异议或异常,应与保证金账户核对清楚;如果保证金管理系统出现故障,应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要有编号、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 15时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否则投标无效。 现变更为:“(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98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人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并在2020年4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账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 0001 0310 0000 106或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宁都支行,账号: 797900364500588),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此变更公告为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询价通知书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宁都县公安局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