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5]
致:各潜在供应商
应业主要求,现对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JXRC(JA)-2019-CG73-2】作出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拟派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配备实力/2、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具有: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配备齐全的得4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
澄清为:2、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具有: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造价师可替代造价员),配备齐全的得4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
此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中不可分割的部分,采购其它事项按照原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江西睿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