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8]
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于都县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20年5月14日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就有关事项内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到账(转款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以银行转账(电汇)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响应保证金账户:报名成功后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后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的保证金管理目录中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选择项目自动生成相应的保证金缴纳虚拟账户,从基本账户转入。各响应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系统中点击保证金查询已确认保证金情况。
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有效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使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时,须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影响,其结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现变更为: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账户银行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到账(转款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以银行转账(电汇)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应从供应商的公司账户转入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响应保证金账户:获取文件成功后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5月25日09: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账户转入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响应无效。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GZKC2020-YD-C002”。
响应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于都支行
户 名: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90 239 942 792
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有效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使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时,须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影响,其结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