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4]
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就其2020年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城镇标定地价公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YZ2020-SC-C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
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城镇标定地价公示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公告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原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中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年06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二:原采购公告、磋商文件、更正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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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分项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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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城镇标定地价公示 (国内服务) |
2020年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工作部署,对石城县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等,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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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要求,全面开展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需要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制订、验收工作,完成成果公示、报备工作等。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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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标定地价公示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工作部署,对石城县进行城镇标定地价公示工作等,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150000.00 |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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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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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城镇标定地价公示 (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工作内容: 1.2020年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 2. 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 3.城镇标定地价公示。 二、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工作部署,对石城县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等。 |
950000.00 |
更正事项三:原采购公告、磋商文件、更正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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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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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工作部署,对石城县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 二、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18508-2014)等相关技术规范,对石城县城区和各乡镇进行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更新。 三、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工作范围:县城区域含县城规划区、近郊范围内、各乡(镇)及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土地。 四、工作成果; 1、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含纸质、电子图件并刻录光盘)应包含: 1)石城县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 2)石城县城区和各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3)石城县各乡镇综合定级级别图。 4)石城县城区土地分类定级基准地价图(商业、住宅、工业、公共服务)。 5)石城县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表。 7)基础资料汇编和成果图件等(其中基础资料汇编应将相应的文件及调查的原始资料汇编成册,成果图件应套合最新遥感卫星影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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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要求,全面开展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需要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制订、验收工作,完成成果公示、报备工作。 二、技术要求: 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选取影响农用地质量的因素因子构成评价体系,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的范围内,以地块为单位评定土地级别,并在此基础上测算各类集体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 本次石城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项目的工作对象以石城县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基础,提取出石城县现有集体农用地,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等(具体视土地利用现状图斑提取情况确定)。 三、工作成果: 1、石城县城区集体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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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镇标定地价公示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工作部署,对石城县进行城镇标定地价公示工作。 二、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18508-2014)、《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等相关技术规范,在现行的基准地价级别内划分标定区域并设立标准宗地,评估标准宗地价格。 三、工作成果: 1、石城县城镇标定地价成果报告; 2、石城县城镇商业用地标定区段与标定地价图; 3、石城县城镇住宅用地标定区段与标定地价图; 4、石城县城镇工业用地标定区段与标定地价图; 5、石城县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标定区段与标定地价图;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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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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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城镇标定地价公示 (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2020年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 1、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工作部署,对石城县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 2、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18508-2014)等相关技术规范,对石城县城区和各乡镇进行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更新。 3、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工作范围:县城区域含县城规划区、近郊范围内、各乡(镇)及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土地。 4、工作成果;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含纸质、电子图件并刻录光盘)应包含: 1)石城县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 2)石城县城区和各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3)石城县各乡镇综合定级级别图。 4)石城县城区土地分类定级基准地价图(商业、住宅、工业、公共服务)。 5)石城县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表。 6)石城县城区和各乡镇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7)基础资料汇编和成果图件等(其中基础资料汇编应将相应的文件及调查的原始资料汇编成册,成果图件应套合最新遥感卫星影图像)。 二、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 1、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要求,全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需要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制订、验收工作,完成成果公示、报备工作。 2、技术要求: 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选取影响农用地质量的因素因子构成评价体系,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的范围内,以地块为单位评定土地级别,并在此基础上测算各类集体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 本次石城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项目的工作对象以石城县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基础,提取出石城县现有集体农用地,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等(具体视土地利用现状图斑提取情况确定)。 3、工作成果: 1)石城县集体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报告; 2)石城县集体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水田); 3)石城县集体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旱地); 4)石城县集体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园地); 5)石城县集体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林地); 6)石城县集体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集体建设用地); 三、城镇标定地价公示 1、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工作部署,对石城县进行城镇标定地价公示工作。 2、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18508-2014)、《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等相关技术规范,在现行的基准地价级别内划分标定区域并设立标准宗地,评估标准宗地价格。 3、工作成果: 1)石城县城镇标定地价成果报告; 2)石城县城镇商业用地标定区段与标定地价图; 3)石城县城镇住宅用地标定区段与标定地价图; 4)石城县城镇工业用地标定区段与标定地价图; 5)石城县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标定区段与标定地价图; |
更正日期:2020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第二次更正公告为采购公告、磋商文件、更正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磋商文件、更正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城北大道109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18166051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联系方式:0797-5791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谌慧
电话:19970970131
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