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关于对永新县2020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赣法采2020DZH053号】更正(补遗)公告
各投标企业:
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补遗)。
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期起计算24个月”的,现更正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期起计算12个月”。
2、招标文件中凡涉及“195条路工程量清单....”的(因有2条路重复),现更正为“193条路工程量清单.....” 并请下载“新”工程量清单。
3、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中出现错字“1)拟派项目经理(2分):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证书(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二级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证书(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书及本项目开档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佐证评议,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1)拟派项目经理(2分):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证书(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二级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证书(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书及本项目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佐证评议,否则不得分。”和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4分):凭技术负责人证书及本项目开档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佐证评议,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4分):凭技术负责人证书及本项目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佐证评议,否则不得分。”
4、“永新县2020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现更正为“永新县2020年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5、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更正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永新县交通运输局
江西金法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