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2]
【澄清公告】关于对赣鑫磊政采字[2020]41号采购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澄清说明的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0]4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工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应采购人要求,现对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工程采购项目(赣鑫磊政采字[2020]41号)部分内容进行如下澄清说明: 本项目磋商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均为吉安市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与此不一致的均以此澄清说明公告为准。 特此澄清!
更正日期:2020年07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原区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17号
联系方式:0796-8186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0796-8289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0796-818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