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2]
彭泽县杨梓镇示范河提升项目(园建工程)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XD2020-PZ-CS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彭泽县杨梓镇示范河提升项目(园建工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原公告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变更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为自然人投标须出具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五)、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更正日期:2020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泽县杨梓镇政府
地址:彭泽县杨梓镇
联系方式:13807023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翔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彭泽县分公司
地址:彭泽县新城国际13栋307
联系方式:0792-567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3807023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