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0]
江西久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赣州市生活垃圾运转中心垃圾压滤液污水处理服务(项目编号:JXJB2020-GZ-G0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JB2020-GZ-G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生活垃圾运转中心垃圾压滤液污水处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内容27.2评分细则“技术分3、工艺处理技术方案(6分)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工艺处理技术方案(至少包含反渗透处理设计工艺描述及流程、工艺预处理效果、出水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处理设备系统、操作的方便性及先进性等内容)进行打分,方案全部包括以上内容。”现变更为“技术分3、工艺处理技术方案(6分)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工艺处理技术方案(至少包含处理设计工艺描述及流程、工艺预处理效果、出水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处理设备系统、操作的方便性及先进性等内容)进行打分,方案全部包括以上内容。”。 2、原招标文件内容“三、采购项目需求四、商务要求:8、责任划分:投入运行服务期间,由于中标人的自身原因导致生活垃圾填埋场有不达标排放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扣减服务费,扣减金额在采购合同中约定,或环境保护部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认定有违规(或未达标)排放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环境保护部门开出的处罚金由中标人支付。如连续 7 日未达标或者超过 12 日未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现变更为:“三、采购项目需求四、商务要求:8、责任划分:投入运行服务期间,由于中标人的自身原因导致生活垃圾运转中心有不达标排放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扣减服务费,扣减金额在采购合同中约定,或环境保护部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认定有违规(或未达标)排放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环境保护部门开出的处罚金由中标人支付。如连续 7 日未达标或者超过 12 日未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更正日期:2020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98-4号
联系方式:07978336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久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南桥新村东四区67号4楼
联系方式:13217077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3217077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