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6]
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新冠肺炎防护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JC202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新冠肺炎防护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技术条款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中5、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证扫描件和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更正为:5、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证扫描件和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原色公章佐证(彩印无效)。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以上所有要求的样品一个。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技术条款N95医用防护口罩中5、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为:5、口罩外形须是杯状。6、口罩最外层颜色须是蓝色。7、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所投产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原色公章佐证(彩印无效)。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以上所有要求2020年生产的样品一个。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技术条款一次性鞋套中5、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投标时提供符合以上要求样品一双。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为5、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原色公章佐证(彩印无效)。投标时提供符合以上所有要求样品一双。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4、技术条款一次性面屏中5、镜片规格:33CM*22CM。6、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产品三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为:5、镜片规格≥33CM*22CM。6、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产品三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原色公章佐证(彩印无效)。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以上所有要求的样品一个。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5、商务条款新增6、样品管理:6.1成交供应商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由甲方封存。6.2采购方有权在成交后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功能及技术参数符合性鉴定,如把所有样品寄回对应生产厂家做真货鉴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等。6.3功能及技术参数符合性鉴定的所有流程须在投标结束第二日开始计算,7天以内完成。6.4如功能及技术参数符合性鉴定结果有非真货的结果,成交供应商的资格自动废弃,并将相关信息提交相应部门处理,后果自负。7、其他要求: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所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技术确认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原色公章(彩印无效)。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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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先生
地址:九江市长江大道401号
联系方式:18979250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栋A座605
联系方式:15270254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527025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