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7]
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久和-YC2020-021)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久和-YC202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公告第四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 09 月 29 日 上午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 10 月 15 日 上午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五开标及评标.评分细则:技术分(40分),技术加分项(15分),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中的铝板检测均符合欧盟RoHS指令2002/95/EC的重订指令2011/65/EU附录II的限值要求得3分,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分:(1)镉(Cd):限值100mg/kg;(2)铅(Pb):限值1000mg/kg;(3)汞(Hg):限值1000mg/kg;(4)六价铬(Cr(VI):阴性。变更为:删除此项技术加分项,技术加分项(12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五开标及评标.评分细则:技术分(40分),基准分(25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5分,不满足为无效投标。变更为:基准分(28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8分,不满足为无效投标。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五开标及评标.评分细则:商务分,售后服务,评审依据:1.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提供经工商注册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备查)。3.提供地图软件规划路线的最短时间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时效计算方法:以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通用地图软件规划从投标人或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的路线方案,以各种方案中最短时间计算)。以上3项材料提供齐全的得10分,材料不齐全不得分。变更为:评审依据:1.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提供经工商注册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满足承诺函要求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备查),或承诺合同签定前设立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满足承诺函要求的售后服务机构(如虚假应标,则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处理)。以上2项材料提供齐全的得分,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六、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为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97951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天宝路台商大厦1601室
联系方式:0795-3275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琰
电话:1360795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