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5]
湖口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规划方案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DD-HK-2021-CG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口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规划方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八 资格证明文件”中,注意事项增加一条,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 原文件: 注: 1、以上注明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评标时将会核查原件; 2、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①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8年12月29日发文《关于不再受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中提及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不再开展相关审查审批工作;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明确在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因此,本项要求中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在2018年12月29日以后的皆视为有效资质。②因中国土地学会于2019年5月13日印发《关于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为适应新时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新要求,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因此,本项要求中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在2019年5月13日以后的皆视为有效资质。 现变更为: 注: 1、以上注明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评标时将会核查原件; 2、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①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8年12月29日发文《关于不再受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中提及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不再开展相关审查审批工作;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明确在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因此,本项要求中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在2018年12月29日以后的皆视为有效资质。②因中国土地学会于2019年5月13日印发《关于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为适应新时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新要求,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因此,本项要求中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在2019年5月13日以后的皆视为有效资质。 4、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1-5项,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本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口县均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口县均桥集镇
联系方式:13479283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湖口县桃源路72号(黄新华安置区大石旁)
联系方式:15170268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1517026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