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樟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警报器数字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明月-ZS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樟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警报器数字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樟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警报器数字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明月-ZS2021-001)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樟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警报器数字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于2021年7月1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及樟树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zhangshu.gov.cn/发布了询价公告,现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1、原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中的“5.能与省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发布平台(人防部门使用)无缝对接。(提供能与省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发布平台无缝对接的承诺函原件)。” 更正为:“5.能与省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发布平台(人防部门使用)无缝对接。(提供能与省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发布平台无缝对接的承诺函原件),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满足此要求,影响采购人工期,采购人将如实上报监管部门,执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2、原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中的“6.需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原件查验)。” 更正为:删除此条要求。 3.原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采购人现有警报系统需继续使用,响应供应商所投中央站控制器需与采购人现有控制软件无缝对接或响应供应商所投中央站控制软件可同步控制现有中央站控制器,需实现单软件同步控制新旧两套系统(需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更正为:“采购人现有警报系统需继续使用,响应供应商所投中央站控制器需与采购人现有控制软件无缝对接或响应供应商所投中央站控制软件可同步控制现有中央站控制器,需实现单软件同步控制新旧两套系统(需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满足此要求,影响采购人工期,采购人将如实上报监管部门,执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4.供应商需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需提供原件查验)。 更正为:删除此条要求。 5、采购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用CA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答疑采购文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樟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樟树市杏佛路67号
联系方式:0795-7368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商务中心D座(五彩城)603室
联系方式: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婷婷
电话:1777959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