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0]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2022-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商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心-YC2021-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市2022-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商遴选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1年8月6日发布了宜春市2022-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商遴选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各潜在服务商提出的疑问,经采购人核实,现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澄清: 1、原文件第15页服务网点设置情况评分项中“评审依据:(1)县级机构设置须提供银保监部门批复文件和县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县级机构汇总表(分支机构名称、数量、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计分。 (2)乡镇机构设置须提供银保监部门批复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营销服务部、服务网点汇总表(机构名称、数量、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计分。” 现变更为:“评审依据:(1)县级机构设置须提供监管部门(保监局或银保监局)批复文件或监管部门(保监局或银保监局)出具的相关保险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县级机构汇总表(分支机构名称、数量、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计分。 (2)乡镇机构设置须提供监管部门(保监局或银保监局)批复文件或监管部门(保监局或银保监局)出具的相关保险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营销服务部、服务网点汇总表(机构名称、数量、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计分。” 2、原文件第17页最大理赔权限评分项中“评分内容:投标人针对农业保险单一事故最大理赔权限为A≥1亿得2分,1亿>A≥5000万得1.5分,5000万>A≥1000得1分,A<1000万得0.5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总公司理赔授权证明材料加盖总公司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现变更为:“评分内容:投标人针对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单一事故最大理赔权限为A≥1亿得2分,1亿>A≥5000万得1.5分,5000万>A≥1000万得1分,A<1000万得0.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上级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相关理赔授权证明材料加盖授权机构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将招标文件中法人改为法人(保险等特殊行业分支只需机构负责人)。 其他维持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财政局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712室
联系方式:07953198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室
联系方式:07953216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璐
电话:0795321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