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3]
江西裕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东区综治中心(含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编号:JXYS2021-001)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YS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裕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东区综治中心(含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信息化硬件建设不见面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25.1 资格性检查中的资格审查表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我方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和“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或资格声明函,承诺函或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2、原招标文件28.3 评标标准中的业绩(2分) :“投标单位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前类似业绩合同,每个得1分;满分2分,不能累计重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现变更为“投标单位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类似业绩合同,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28.3评标标准中的基础技术要求(30分)“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得30 分。技术条款每有一条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现变更为“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得30分。技术条款每有一条不满足要求的扣 1 分;扣完30分为止。【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原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标准详见 28.3”。 现变更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标准详见 28.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推荐三家中标候选人。定标原则: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萍钢大厦
联系方式:18879973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裕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东区湘东镇电商大厦7楼
联系方式:13979933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97993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