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7]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编号:中心集采-YC2021--113)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心集采-YC2021--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新点软件制作评分办法中商务部分-基本条款-“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内容或正偏离要求的,得5分,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评审依据:提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内容或正偏离要求的,得5分,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评审依据:提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袁州区宜春大道170号
联系方式:1897057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室
联系方式:0795-3216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欣
电话:0795-321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