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5]
赣州昱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民政局宁都县梅江敬老院室外设施配套提升项目(招标编号:GZYX2022-ND-C006)的竞争性磋商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YX2022-ND-C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民政局宁都县梅江敬老院室外设施配套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内容一: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60个日历天内完工。 现更正为: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更正内容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六)授予合同 35、签订合同 3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60个日历天内完工。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 现更正为: (六)授予合同 35、签订合同 3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30个日历天内完工。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 更正内容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四、合同草案条款 (三)工程工期 甲方要求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 2 条。 现更正为: 四、合同草案条款 (三)工程工期 甲方要求施工工期为30个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 2 条。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民政局
地址:宁都县县城
联系方式:1597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昱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联系方式:0797-696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185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