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9]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高频胸壁振荡排痰仪等项目(NKHY2022-NK-G022)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KHY2022-NK-G022品目四
NKHY2022-NK-G022品目五
NKHY2022-NK-G022品目三
NKHY2022-NK-G022品目一
NKHY2022-NK-G022品目二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频胸壁振荡排痰仪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6.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20%,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40%,半年后付合同总价的30%,余款10%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现更正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6.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20%,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40%,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余款10%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四、合同条款 3.2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20%,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40%,半年后付合同总价的30%,余款10%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现更正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四、合同条款 3.2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20%,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40%,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余款10%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补遗文件NKHY2022-NK-G022于2022年12月0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 此更正公告为《电子化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
联系方式:0797-66611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帆
电话:0797-661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