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5]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共产党高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从维保能力、资质、声誉、实力等方面推荐了宜春和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安市东维通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市和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询价于2018年5月25日15:00时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经询价小组评审和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如下:
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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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品牌/型号 |
采购 预算 |
数量 |
成交金额 |
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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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中心-GA2018-030 |
品目一:公务用车 |
上汽大众新帕萨特1.8T政府采购版 |
18万元 |
1辆 |
17.93万元 |
宜春市和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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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二:商务车 |
GL8上汽通用别克25S豪华版 |
25万元 |
1辆 |
24.89万元 |
高安市东维通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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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约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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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配送到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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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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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地址:品目一:高安市新320国道(货运汽车交易市场内) 品目二:高安市永安大道(货运产业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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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小组名单:潘务时 王原 万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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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高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详细地址:高安市瑞阳西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7051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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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 邮 编:330800 联系电话:0795-5251629 联 系 人:黄 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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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中标公告期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