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3]
依据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贡购2018B000064459号计划,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的委托,对其章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调查和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ZD2018-ZG-G001)按照规定进行了电子化公开招标,并于2018年5月23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30日,采购活动于2018年6月12日15:00时(北京时间)在赣州市章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经采购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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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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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章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调查和环境监测服务(国内服务) |
1 |
项 |
2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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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履约期限、人员要求、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成果要求 |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22号)的要求,开展章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过开展章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摸查,统计辖区污染源基本情况及产排污等情况,完成普查任务,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切实完成这一重大的国情调查工作。 2.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22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二)履约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分阶段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最终成果。 (三)人员要求:中标人工商登记注册地若不在赣州市章贡区的,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在赣州市章贡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至少派1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称、环保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及9名技术人员(技术人员中最少要配备三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书中级职称的)常驻赣州市章贡区,并在签订采购合时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及相关的办公设备清单及图片。 (四)服务范围: 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和污染源普查相关文件的要求,完成各阶段污染源普查工作,并通过上级污普部门的各阶段验收。按上级污普办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工作。 (五)服务内容: 1.普查准备阶段①资料搜集。②制定污染源清查工作方案及普查工作方案。③招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含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劳务费)。④参加省市各级污普办组织的技术培训。⑤其他准备。 2.污染源清查阶段①入户清查(包括车辆、文件打印等)。②形成清查台账。③形成普查名单。 3.污染源普查阶段①入户详查(包括车辆、文件打印等)。②污染源监测(含市政入河排污口、集中式污染源等各类污染源)。③核算污染物排放量。④数据录入、整理、分析、汇总、建档。⑤按照上级安排,参加数据会审。 4.成果编制阶段 编制技术报告和总结报告等成果,参加专家评审,并配合完成质量核查、验收、成果发布工作。配合县污普办迎接各级检查,完成整改工作。 5.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污普相关工作。 (六)成果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依据普查过程中获得的数据、信息、报告、资料等编制普查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且普查技术报告、总结报告和成果需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核查评估及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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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原因 |
因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作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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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人: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
电 话:0797-8685057
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97-827565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鑫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797-819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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