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9]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高安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高安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监测站颗粒物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开标大会于2018年08月28日15:00 (北京时间)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如下:
发布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7日
定 标 日 期:2018年08月28日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参数要求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
高安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监测站颗粒物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PM2.5颗粒物分析仪和 PM10颗粒物分析:各3台,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赛默飞品牌 |
1612500.00 |
江西优仪实业有限公司 |
|
质量保证期:一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
交货时间:所有货物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 |
|||
|
中标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业大厦A座3楼325 |
|||
|
评标委员会名单:胡建云(组长)、燕安、刘弋生、张辉、余斌 |
|||
|
采购单位:高安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795128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779550950 电子邮箱:1129458353@qq.com |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