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1]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高安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GACG20180755)确定的采购方式,就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车库工程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18-053)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18年8月30日15:00时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二室举行,经谈判小组评审和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如下: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3日
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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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批) |
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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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中心-GA2018-053 |
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车库工程项目 |
1 |
238000 |
238000 |
江西宏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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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约工程要求:详见附件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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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本项目中标合同项下所有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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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和交接等所有工作,并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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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地址:高安市独城工商路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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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名单:刘隆水、邓高良、龚多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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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佳丽 联系电话:0795706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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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 邮 编:330800 联系电话:0795-5251629 联 系 人:程志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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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