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依据赣州市章贡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贡购2018F000143895采购计划,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体育局的委托,对其章贡区全民健身中心和运动员公寓建设PPP咨询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并于2018年12月6日发布了磋商公告,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3日。采购活动于2018年12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举行。经磋商小组评定和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品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元) |
一 |
贡购2018F000143895 |
章贡区全民健身中心和运动员公寓建设PPP咨询服务(国内服务) |
1 |
项 |
690000.00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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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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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背景概述、服务内容、研究编制进度安排和成果、付款方式 |
(一)咨询服务背景概述 章贡区全民健身中心和运动员公寓项目建设于章江新区C5地块,建设内容包括:体育馆、室外体育场地、运动员公寓等,拟采用PPP模式进行运作。 (二)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采购代理服务、资格预审文件、项目磋商文件、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协助政府谈判等内容。确保PPP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政府审批及实施,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 (三)研究编制进度安排和成果 1、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现场调研和资料搜集。 2、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评审稿。 3、“两评一案”通过本级人民政府批复后及财政部门验证之日起7日内,提交《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PPP模式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正式咨询报告。 4、自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之日起120日内完成签署《项目合同》的工作。 5、提交咨询成果的份数应满足采购人要求,并提供电子版成果。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四次付款:第一阶段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PPP咨询服务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阶段为成交供应商编制完成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三阶段为成交供应商完成PPP项目招投标中标公示正式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四阶段为所在地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方完成PPP项目合同签署后,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资料移交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 |
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磋商小组成员:游林华(组长)、叶群芳、王云飞
采购人:赣州市章贡区体育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健康路12号
联系人:王云飞
电话:13033213144
采购代理机构: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华润中心C2区华润大厦C座1005室
电话:15770846366
邮箱:931376441@qq.com
联系人:林欣格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797-8131616
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服务费:12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