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5]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 ||||
项目名称 |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平台移动终端、移动办公APP配套软件及互联网+党建项目 | ||||
项目金额 | 360,0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本次采购的“检务通”平台移动终端、移动办公APP配套软件及互联网+党建项目是平台办公功能移植到移动终端上,因该项目的系统开发和使用受自主知识产权等因素的限制,需原平台开发商提供接口源代码才能移植开发,考虑到平台办公功能的连续性、兼容性及软件升级衔接性,为更好的将原平台办公端口与本项目进行对接,建议采用延续方式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采购本项目服务。且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全院原已加入电信集团网,并组建了工作虚拟网,为保证今后办公的一致性和相关工作的配套的要求,需继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 鉴于该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唯一性等原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因此建议该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欧阳国龙 | 职 称 | 中级 | ||
工作单位 | 奉新县信息办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本次采购的“检务通”平台移动终端、移动办公APP配套软件及互联网+党建项目是平台办公功能移植到移动终端上,因该项目的系统开发和使用受自主知识产权等因素的限制,需原平台开发商提供接口源代码才能移植开发,考虑到平台办公功能的连续性、兼容性及软件升级衔接性,为更好的将原平台办公端口与本项目进行对接,建议采用延续方式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采购本项目服务。且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全院原已加入电信集团网,并组建了工作虚拟网,为保证今后办公的一致性和相关工作的配套的要求,需继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 鉴于该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唯一性等原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因此建议该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兰勇 | 职 称 | 中级 | ||
工作单位 | 奉新二中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本次采购的“检务通”平台移动终端、移动办公APP配套软件及互联网+党建项目是平台办公功能移植到移动终端上,因该项目的系统开发和使用受自主知识产权等因素的限制,需原平台开发商提供接口源代码才能移植开发,考虑到平台办公功能的连续性、兼容性及软件升级衔接性,为更好的将原平台办公端口与本项目进行对接,建议采用延续方式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因此建议该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邹村人 | 职 称 | 中级 | ||
工作单位 | 奉新县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