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6]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永修县房地产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2018年永修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 ||||
项目金额 | 904,648,0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1、永修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一项民生项目,直接关系居民住房的切身利益,工程投资巨大,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项目意义重大。公开招标文件无限制性条款。 2、为确保该项目能顺利完成,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3、永修县安居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国有独资企业,一直承担永修县城改造房屋地产开发等工作。根据以上原因,建议由永修县安居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实施。 | ||||
专家姓名 | 陈先忠 | 职 称 | 教授 | ||
工作单位 | 九江学院 | ||||
专家2论证意见 | 该工程项目为永修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意义重大,牵涉面广,需慎重对待。前期招标仅有“永修县安居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这一家投标,且招标文件无倾向性及排他性条款。考虑到该公司实力较强,有能力承担此项目,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实施,并由该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工作。 | ||||
专家姓名 | 卢平 | 职 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九江水电规划设计院 | ||||
专家3论证意见 | 经审核,由永修县房地产管理局制定发布的招标文件“2018年永修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无排他性条款。因项目工程投资大,牵涉面广,管理复杂,且于2018年1月25日上午公开招标时只有永修县安居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一家投标,故建议该项目采购方式调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由永修县安居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
专家姓名 | 彭晓兰 | 职 称 | 教授 | ||
工作单位 | 九江市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