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1]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 ||||
项目名称 | 移动终端 | ||||
项目金额 | 294,4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为保证本项目采购的移动终端能与原系统兼容,保持项目的一致性与运维服务的配套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原系统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实施完成。 | ||||
专家姓名 | 徐邦平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九江市人防办 | ||||
专家2论证意见 | 为保证本项目采购的移动终端能与原系统兼容,保持项目的一致性与运维服务的配套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原系统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实施完成。 | ||||
专家姓名 | 黄振安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九江九整整流器有限公司 | ||||
专家3论证意见 | 为保证本项目采购的移动终端能与原系统兼容,保持项目的一致性与运维服务的配套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原系统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实施完成。 | ||||
专家姓名 | 査兵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九江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