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3]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信丰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 ||||
项目名称 | 信丰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处置(污泥好氧滚筒发酵)BOT服务项目 | ||||
项目金额 | 28,862,9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根据2018年4月18日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20期“信丰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二期项目调度会会议纪要”内容,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专家姓名 | 朱向阳 | 职 称 | 中学高级教师 | ||
工作单位 | 信丰中学 | ||||
专家2论证意见 | 鉴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系南昌市国资委下属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有着丰富的BOT污水处理厂项目运作经验,且于2010年1月26日与信丰县县签订了《江西省信丰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权协议》,被授予一期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期为30年,根据该协议约定,扩建二期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江西洪城水业。同时,考虑到信丰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和一期项目以及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的连续性、不可分割性、密切关联性,建成后的运营商只能是同一家企业,不可能分开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专家姓名 | 陈连明 | 职 称 | 高级 | ||
工作单位 | 信丰二中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2018年4月18日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20期“信丰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二期项目调度会会议纪要”内容,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专家姓名 | 施明金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信丰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