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6]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金溪县房地产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金溪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 ||||
项目金额 | 1,010,000,0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该项目基于金溪县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期投入工作,为避免重复投资,降低成本,缩短工期,以及服务的配套连贯性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人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金溪县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 | ||||
专家姓名 | 汤作华 | 职 称 | 副高 | ||
工作单位 | 东华理工大学 | ||||
专家2论证意见 | 该项目为民生工程,需对整个棚改项目进行拆迁安置,协调开发及投融资等进行全方位服务,为了更好的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鉴于该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金溪县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 | ||||
专家姓名 | 祝迎祥 | 职 称 | 高级鉴证员 | ||
工作单位 | 抚州益通司法鉴定所 | ||||
专家3论证意见 | 该项目为民生工程,项目需求为对整个棚改项目进行拆迁安置、协调开发及投融资等进行全方位服务,为了更好的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鉴于该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金溪县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 | ||||
专家姓名 | 钱江华 | 职 称 | 会计师 | ||
工作单位 | 抚州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