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3]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 ||||
| 项目名称 | 全省检察工作网及检务云租赁项目 | ||||
| 项目金额 | 7,750,0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所需租赁的全省检察工作网的运行与检务云的具体操作须与现有的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并共用部分数据线路,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平台的建设及维护等都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承担,鉴于数据内容的兼容性及线路对接的流畅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家姓名 | 陈艾霞 | 职 称 | 教授 | ||
| 工作单位 |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所需租赁的全省检察工作网的运行与检务云项目涉及的检察工作数据内容皆属于政务保密数据,该工作网及检务云须与现有的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平台数据对接,而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平台前期开发及维护等都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承担,鉴于数据内容的兼容性及涉密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家姓名 | 甘登文 | 职 称 | 教授 | ||
| 工作单位 | 江西师范大学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省检察院为了完成全省检察工作网的运行与检务云项目工作的开展,前期考虑到提供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现对全省工作网及检务云进行租赁工作,考虑涉密信息及为了保证应用系统高效运维,数据的兼容性,本项目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承担,建议继续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家姓名 | 毛志锋 | 职 称 | 高工 | ||
| 工作单位 | 江西省赣建图审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