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0]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宜黄县扶贫和移民局 | ||||
| 项目名称 | 宜黄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档”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 ||||
| 项目金额 | 334,8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建议该项目向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如下: 一、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由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管理并建设。 二、本项目应部署在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同一环境下。 三、本项目应与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并确保数据与国扶办和省精准大数据一致,保证系统建设服务唯一性与延续性。 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相关条例。 | ||||
| 专家姓名 | 陈军 | 职 称 | 工程师 | ||
| 工作单位 | 抚州市公安局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建议该项目向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如下: 一、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由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管理并建设。 二、本项目应部署在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同一环境下。 三、本项目应与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并确保数据与国扶办和省精准大数据一致,保证系统建设服务唯一性与延续性。 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相关等条例。 | ||||
| 专家姓名 | 涂永吉 | 职 称 | 副教授 | ||
| 工作单位 |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为了使该系统与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部署在同一环境,实现两套系统之间的贫困户数据互联互通,确保“一户一档”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与国扶办和省精准脱贫大数据一致,保证系统建设服务唯一性与延续性。该系统数据全部同步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由于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的数据维护建设唯一为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管理,为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该项目可向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家姓名 | 饶康尔 | 职 称 | 副高 | ||
| 工作单位 | 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