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1]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景德镇市司法局本级 | ||||
| 项目名称 | 景德镇市司法局“法务通”移动终端及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 ||||
| 项目金额 | 283,8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由于本项目所采购的“法务通”系统终端必须与省市司法机关平台对接,需满足安全接入平台的接入要求,预置符合等保要求的国密安全密码模块,确保项目的一致性与运维服务的适配。省市司法机关均购买中国移动公司承建的检务系统及相应的工作终端,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选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 | ||||
| 专家姓名 | 江芳伶 | 职 称 | 工程师 | ||
| 工作单位 | 江西景审造价公司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本项目须与省司法厅“法务云”平台互联互通,省司法厅“法务云”平台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承建,该平台软件基于保密要求,必须通过运营商的专用APN通道接入,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实施。 | ||||
| 专家姓名 | 李忠民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
| 工作单位 | 江西景审造价公司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移动“法务通”与省司法厅办公OA系统安全无缝对接把网上办公、网上指挥、网上执法、网上服务拓展至移动端,该项目建设采取“统一规划、分级承办、购买服务”的方式,且有些司法系统办公数据、信息有保密性、安全性和上下一致性要求,本项目建设具有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选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 | ||||
| 专家姓名 | 胡静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
| 工作单位 | 建设市场督察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