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2]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 | ||||
| 项目名称 | 江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抚州片区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 ||||
| 项目金额 | 820,0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建议该项目聘请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作为单一来源单位,理由如下: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是中国高新区咨询第一品牌,承担了国家层面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为多家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从业时间最长、承担项目最多,对江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深入研究,与抚州市有良好合作基础,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 ||||
| 专家姓名 | 艾菊梅 | 职 称 | 高级 | ||
| 工作单位 | 东华理工大学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是中国自创区研究所第一思想库,是中国高新区咨询第一品牌,专业能力强、实力雄厚;因为该公司对江西自创区有深入详细的研究,并与高新区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任务复杂、时间紧迫、要求高,根据抚高新办抄字【2019】524号,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 专家姓名 | 夏红英 | 职 称 | 高级 | ||
| 工作单位 | 抚州供电局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是中国自创区研究所第一思想库,是中国高新区咨询第一品牌,专业实力强;该公司对江西自创区有深入研究,与高新区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根据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抄告单(抚高新办抄字【2019】524号)文件精神,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 专家姓名 | 万英华 | 职 称 | 高工 | ||
| 工作单位 | 抚州市规划设计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