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4]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大余县林业局本级 | ||||
| 项目名称 | 苹果苗采购项目 | ||||
| 项目金额 | 990,0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根据大余县特有的气候及土壤条件及余府字【2018】第498号文件《大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黄龙产业园试种苹果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和余府字【2019】第416号《大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建100亩苹果基地有关事项的批复》现采购产品为该项目的扩展项目,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推荐江西旋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专家姓名 | 廖超群 | 职 称 | 中学二级教师 | ||
| 工作单位 | 大余县青龙中学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根据余府字【2018】498号及余府字【2019】416号文件精神及《黄龙产业园试种苹果项目》的特殊性,为保证园林景观苹果品种的一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为江西旋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专家姓名 | 颜秋风 | 职 称 | 中级经济师 | ||
| 工作单位 | 大余县社保局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大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黄龙产业园试种苹果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余字府字【2018】498号)和《大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建100亩苹果基地有关事项的批复》(余字府【2019】416号)文件精神,业主单位介绍此项目是在原有基础上扩建,为保证园林景观苹果品种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并建议从原供应商江西旋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采购。 | ||||
| 专家姓名 | 曾芳琴 | 职 称 | 经济师 | ||
| 工作单位 | 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