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宜春市本级]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号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号牌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采购一批车辆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规定“号牌成品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生产。”要求,对号牌实行统一生产、统一订购、统一发行的规定,确保号牌质量、一致性和唯一性。号牌制作需要达到公安部门的相关的规范及备案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号牌生产涉及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个人隐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相关要求:一是本地化制作,从时空上控制。本地化制作强调的是号牌成品。跨省制作,延长了号牌的生产周期,增加了号牌的安全风险,因此禁止号牌成品跨省制作。二是先备案后制作,从源头上控制。号牌制作单位、防伪材料、防伪专用模具和防伪设备应在号牌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一备案。三是要素统一,从制作关键供应链控制。A 类防伪材料、防伪专用模具和生产序列标识专用签注设备全国统一生产发行。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通过要素统一,保证号牌的一致性和安全性。四是生产模式统一,从管理架构控制。每个省原则上设置一个号牌制作中心。同时公安部【2016】95号“关于实施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的通知”要求,对号牌实行统一生产、统一订购、统一发行的规定,确保号牌质量、一致性和唯一性。号牌制作需要达到公安部门的相关的规范及备案要求。鉴于上述情况,江西赣安牌证制作中心经公安部交管局备案是江西省号牌唯一的生产企业;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西赣安牌证制作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民营大道5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黄婧灵
联系地址:宜春市文艺路12号
联系电话:0795323647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宜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6楼
联系电话:0795-31985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宜春市文艺路12号
联系电话: